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疫情防控已进入非常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密切接触人员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不得遗漏一人。凡自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农贸批发市场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属地街道实施集中隔离,与市场销售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封闭隔离观察。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所有新发地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应立即向属地街道(乡镇)及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报告,并积极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执行最严格的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措施
全市所有排查出有新发地密切接触人员的工程项目,必须立即实施封闭隔离管理,施工现场暂时禁止人员出入,视检测结果确定下一步处置措施。按照“三级响应、二级管控”的要求,全市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出入测温登记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减少外出频次,减小与外界接触感染的风险。
三、迅速响应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一旦施工现场发现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京建发〔2020〕46号)启动应急预案,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乡镇)及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报告,并将疑似人员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隔离,按照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四、积极配合做好施工现场流调工作
施工现场发生疫情后,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如实报告行动轨迹、接触人员以及身体状况,确保流调筛查不漏一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
近日,我市疫情防控已进入非常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密切接触人员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不得遗漏一人。凡自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农贸批发市场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属地街道实施集中隔离,与市场销售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封闭隔离观察。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所有新发地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应立即向属地街道(乡镇)及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报告,并积极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执行最严格的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措施
全市所有排查出有新发地密切接触人员的工程项目,必须立即实施封闭隔离管理,施工现场暂时禁止人员出入,视检测结果确定下一步处置措施。按照“三级响应、二级管控”的要求,全市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出入测温登记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减少外出频次,减小与外界接触感染的风险。
三、迅速响应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一旦施工现场发现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京建发〔2020〕46号)启动应急预案,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乡镇)及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报告,并将疑似人员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隔离,按照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四、积极配合做好施工现场流调工作
施工现场发生疫情后,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如实报告行动轨迹、接触人员以及身体状况,确保流调筛查不漏一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